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

09-03 来源:潍坊京都白癜风医院 医院电话:0536-8298000
国卫办医函〔2021〕4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促进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制订调整更加科学合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我委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8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
调整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临床合理用药管理,促进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制订调整更加科学合理,不断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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